扬州网讯(通讯员 季蔚 记者 黄媛媛)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管理,近日,全省首艘试点船舶“江洋298”已在我市完成标识,并通过验收顺利下水。
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警示标识试点主要包括船舶外观视觉标识、船名标识、号灯与号型标识、船载定位设备标识等。试点以来,扬州交通海事部门将“江洋298”作为我市首艘试点船舶,在外观视觉标识、船名标识、号灯和号型等方面予以警示,明显区别于其他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