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4 09:42 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彭锦辉)按照宜昌海事局《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宜昌枝江海事处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加强海巡艇日常巡航检查和电子巡航监控,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品船停泊秩序,及时处置两艘危险品船未在规定的停泊区的海事违法行为,有效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安全。
2020年1月3日上午,宜昌枝江海事处值班员电子巡航监控发现“湘华兴危03”、“铜陵化16”两艘危险品船在姚港一带停泊异常:“湘华兴危03”危险品船在姚港渡口下方水域抵岸停泊;“铜陵化16”危险品船昌门溪上停泊区停泊,两艘危险品船均不在规定的停泊区停泊。值班室员当即指令马家店海巡执法大队现场处置。海事执法人员立即出动“海巡12221”海巡艇赶赴现场,对“湘华兴危03”、“铜陵化16”两艘危险品船实施登轮检查。海事执法人员分别向船员宣传了《长江海事局关于<长江中游分道航规则>部分航路调整的通告》,仔细向船员指出了昌门溪下停泊区(专供危险品船停泊)范围。深刻认识到不按规定停泊的危害后,“湘华兴危03”、“铜陵化16”两艘危险品船当班船员马上起车起锚重新在规定的停泊区水域内停泊,及时消除了海事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