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指定高速出口设置危化品等物流车辆
专用通道保障便利通行的通告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为企业物流提供通行便利,有效防范化解危化品等物流车辆集聚带来的安全风险,决定在指定高速出口设置危化品等物流车辆专用通道保障便利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专用通道
在G2京沪高速靖江南出口、G2京沪高速泰兴东出口、S35阜溧高速高港出口、G1515盐靖高速戴南出口最右侧设置专用通道,供危化品等物流车辆通行。
二、车辆通行方式
1. 现场查验直接通行:对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且未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危化品等物流车辆,其驾乘人员持健康码绿码且行程卡未出现中、高风险地区“*”号标记的,现场查验驾乘人员健康码、行程卡、体温检测合格后直接通行。
2. 申领“通行码”,现场查验通行:对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的危化品等物流车辆,其驾乘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须提前申领“通行码”。凭车辆“通行码”免于现场登记,驾乘人员接受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现场查验和体温检测合格后,由货主企业安排专人专车至高速出口接回。
“通行码”由货主企业驻厂员通过“泰企通”平台申领(申领“通行码”车辆驾乘人员健康码须为绿码),经审核通过生成后,由货主企业发送至相应物流车辆驾乘人员。
三、相关责任要求
货主企业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督促危化品等物流车辆驾乘人员来泰途中按照申报路线行驶。对凭“通行码”入泰的车辆和驾乘人员,货主企业要全程严格管控、实现闭环管理,卸货后第一时间将其送离出泰;对确需留泰的驾乘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通知》(泰肺炎防控办〔2021〕18号)文件,严格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
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行程轨迹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相关企业车辆“通行码”申领,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家每日发布的名单及时调整。
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企业防控组 交通管控组
2021年8月4日
◆编辑:姜婧 卫笑语